设为首页|收藏本页|用户反馈|网站地图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管理在线 >> 中华健康网 >> 健康要闻 >> 医学药品 >> 正文
健康提醒:八类女性不宜用避孕药!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时间:2008-1-23

  避孕药是适合健康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之一,但有一些妇女是不适宜应用避孕药来避孕的:
  
  ○重大疾病患者
  
  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自肾脏排除,用药会加重肝肾功能负担,因此急、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均不宜使用。
  
  ○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可使血糖升高,影响甲状腺功能,所以各种血液病、血栓性疾病、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均应避免应用。
  
  ○妇科肿瘤患者
  
  由于妇科肿瘤、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应禁用。
  
  ○精神病患者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可能会发生误服错服等情况,产生不良后果。
  
  ○月经稀少者
  
  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
  
  ○年龄>45岁者
  
  该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一般不宜用避孕药避孕。
  
  ○年龄>35岁的吸烟妇女
  
  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哺乳期妇女
  
  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并可经乳汁分泌而影响新生儿的发育,因此,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
  
  

点击图片查看下一篇文章

相关文章:
[社区交流] [打印此文] [责任编辑:小林]
更多>>
今日社会看点
更多>>
今日娱乐看点
    男性保健
    女性健康
    性爱宝典
    饮食健康
    小贴士
    更多>>
    夜生活
  •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_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