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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方案三月上会 中国医改进入最后冲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时间:2008-1-22

  上周,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报告了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情况,医疗改革进程再度进入公众视野。
  
  陈竺表示:“到2010年,在全国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努力缓解城乡、地区、不同收入群众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扩大的趋势,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
  
  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在这份报告中,医改存在的一些关键性矛盾得到进一步明确,这也预示着,医疗改革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
  
  明确政府主导
  
  关于中国的医疗改革,“市场主导”还是“政府主导”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
  
  几年前,江苏宿迁拍卖公立医院,成为把医疗“市场化”改革推向纵深的典型。宿迁全市135所乡镇以上公立医疗机构,134所完成了产权置换,改造成了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个人独资等多种类型的医疗机构,实行民有民营。
  
  这引发了是否由“市场主导医改”的探讨。有人认为,宿迁医疗改革没有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老百姓的医疗负担反而加重,医疗卫生问题仍令人担忧。
  
  相反的观点则认为,宿迁的医疗改革,不仅把医院转制了,更是构建了一个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的新体系。
  
  而就在上周,陈竺明确表示:“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
  
  陈竺称,“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他表示,中央和地方都要大幅度增加卫生投入,政府投入将兼顾医疗服务供方和需方,投入重点用于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实际上,以“政府主导”医改的思路在十七大报告中也有所体现。针对医改,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
  
  继续“公益性”
  
  值得注意的是,公益性是医疗服务的主要方向。
  
  此前,温家宝总理提出,建设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整个医疗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要求从方案设计、制度建立、体系建设等都要遵循公益性原则。
  
  陈竺也在报告中说:“将逐步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机制,维护公益性质。”为此,公共卫生机构将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政府设立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等多种办法,实行严格的收支预算管理并探索改革药品价格加成政策。
  
  所谓的实行公共卫生机构全额预算管理,也就是将公共卫生机构的财务收支全部纳入政府预算,其收入全部上交财政,支出全部由政府财政拨款。
  
  对此,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称,2008年政府将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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