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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日光灼伤性皮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时间:2008-2-14

  长时间照射阳光后,裸露部位的皮肤就会出现潮红、浮肿,甚至发生水疱,引起痒的感觉,这就是晒斑,或者叫做日光性皮炎,是由于太阳光里的紫外线照射引起的。
  
  晒伤的皮肤往往感觉到绷紧、瘙痒和灼热。受衣服的摩擦或者水疱被擦破以后,疼痛难忍。有的同时有全身不舒服,感觉发冷、发热、恶心和呕吐。轻的病人在1-2天症状可以消失,重的往往7-8天左右方能痊愈,出现脱皮和皮肤颜色变黑。一般晒斑病状的轻重,随光线的强度、照射时间的长短和照射范围的不同而不同,也和各人不同的感光性有关。
  
  要防止皮肤晒伤,首先要经常晒晒太阳,进行皮肤锻炼,开始的时候照射几分钟,以后每天逐渐增加,这样可增加皮肤中的黑色素,从而起到保护作用。在春末夏初的季节,对日光敏感的人要注意一次暴晒时间不可过久,外出较久的时候,可以暂时戴阔边草帽或者撑阳伞,在裸露部位搽一薄层防晒霜。
  
  如果已经被晒伤了,则要进行一些处理,比如在晒伤部位有红斑和水肿的,可以搽炉甘石洗剂;如果有水疱,要用5%-10%醋酸铝溶液湿敷。有全身症状的,应该躺在床上休息,有恶心、呕吐的可以给颠茄酊类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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