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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的常用术语和定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时间:2008-2-15

  一提到疼痛就会涉及许多术语。这些不同术语的意义和内涵可能差别很大。一些作者把“疼痛”看作是1种刺激,一些作者把它看作是1种东西,还有一些作者把它看作是1种反应。这种缺乏一致性的用法导致了交流上的困难。正如Merskey所指出的那样,如果就疼痛术语的技术意义和用法取得一定的共识,对于交流可提供最大的方便和帮助(1)。基于此种看法,我们根据两次出版的国际疼痛研究学会(IASP)慢性疼痛分类对疼痛学领域的常用术语进行了定义,以避免其被混淆应用。
  
  疼痛疼痛是伴随真实或潜在性组织损伤或者根据这种损伤所描述的1种不愉快的感觉和情感体验。
  
  疼痛,急性/疼痛,慢性IASP的疼痛术语表中不包括急性疼痛、慢性疼痛、复发性疼痛和癌痛的定义。但是笔者认为,弄清这些术语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在文献中被普遍应用。
  
  传统上认为,急、慢性疼痛的区别在于:自疼痛发作起包括若干时间间隔在内的单个连续时间段,这个时间段通常代表急性疼痛发作的时间或急性疼痛转变成慢性疼痛的转折点。判断慢性疼痛的2个最常用时间标准是疼痛出现后3个月和6个月;但是,对急、慢性疼痛的这些区分方式是武断的。
  
  判定慢性疼痛的另1种标准是“疼痛的持续时间超出了预期的愈合时间”。此标准相对较少受时间的约束,因为即使疼痛的持续时间相对较短,根据该标准仍可将该疼痛判定为慢性疼痛。遗憾的是,愈合所需的时间却难以确定。
  
  一些人认为,在同时存在病理学过程的情况下,长期持续的疼痛应被看作是1种长期的急性疼痛状态。在此种情况下,治疗应针对潜在的病理学过程。这并非支持笛卡尔将精神和肉体相区别的疼痛观点。正如IASP关于疼痛的定义所清楚论述的那样:任何疼痛(急性疼痛或慢性疼痛),无论是否存在明确的组织损伤,均为1种不愉快的体验,并且受各种认知、情感和环境因素的内在影响。笔者认为,心理因素在慢性疼痛中的作用通常比在急性疼痛中的作用更大。
  
  笔者认为,对于急、慢性疼痛应从2个方面进行定义:时间方面和躯体病理学变化方面。附图以图解的形式描述了急、慢性疼痛的二维概念。根据这个观点,任何位于斜线以上的患者(疼痛持续时间短或躯体病理学改变明显)均为急性疼痛,而位于斜线以下的患者(躯体病理学改变不明显或疼痛持续时间长)均为慢性疼痛。根据附图所表达的观点可得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的如下定义。
  
  急性疼痛(acutepain)是由躯体组织损伤和局部组织损伤部位的伤害性感受器被激活而引起的疼痛。局部损伤不仅可改变伤害性感受器及其中枢联系的反应特征,而且还可改变局部自主神经系统的反应特征。一般来讲,急性疼痛状态的持续时间相对有限,通常在潜在性病理学改变解除后自行消退。这种疼痛常常是人们求医的1个原因,见于创伤后、外科手术治疗后和一些疾病。
  
  慢性疼痛(chronicpain)通常是由损伤所引起,但可被在发病机理和躯体上与原发病因相去甚远的因素长期维持。慢性疼痛的持续时间长,其所伴有的不明显基础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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